
- 索 引 號: SM03100-3000-2022-00062
- 備注/文號: 永政地〔2022〕41號
- 發(fā)布機構: 永安市人民政府
- 公文生成日期: 2022-08-04
永安市貢川鎮(zhèn)集鳳村民委員會:
你村申請辦理貢川鎮(zhèn)峰邊新村一期建設項目供地的申請報告收悉,接《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永安市2017年度第八批次農村村民住宅建設農用地轉用和使用土地的批復》(明政地〔2017〕72號)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和《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管理辦法》及相關的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經研究批復如下:
一、同意將《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永安市2017年度第八批次農村村民住宅建設農用地轉用和使用土地的批復》(明政地〔2017〕72號)批準征收的位處我市貢川鎮(zhèn)集鳳村的集體土地3.8013公頃(其中林地3.7154公頃、園地0.0859公頃),提供給你村作為貢川鎮(zhèn)峰邊新村一期建設項目。具體用地范圍詳見《關于永安市貢川鎮(zhèn)峰邊新村一期建設項目選址的復函》(永住建規(guī)函字第〔2017〕16號)及用地紅線圖。
二、該項目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——農村宅基地,以使用集體土地方式提供,未經政府批準,其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、抵押,不得改變用途,村民原使用的宅基地應拆除后無償交還村集體。該項目用地經批準后,你村應嚴格按“一戶一宅”政策和《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》的規(guī)定安排符合法定條件的村民建設,并按已備案的《集鳳峰邊新村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》(編號:2019-DZ-16)要求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。
三、該項目建設應符合村莊規(guī)劃、環(huán)保、消防等要求并按規(guī)定報批。
具體用地手續(xù),請向市自然資源局辦理。
永安市人民政府
2022年8月4日
(此件主動公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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